北京拟明确居住权登记试行方针 并吞不动产仅设一居住权
发布日期:2024-11-02 浏览次数:65
近日,《北京市居住权登记试行方针(征求办法稿)》公开搜集办法。方针王法,并吞不动产只可缔造一个居住权,不得重叠缔造,但居住权东说念主不错为多个东说念主。已办理居住权登记的,不影响办理不动产鼎新、典质登记,但不动产登记机构应陈诉受让方和典质权东说念主居住权登记情况。
该方针共26条,涵盖总则、初次登记、变更登记、刊出登记、其他王法及附则六个方面。总则部分明确了办理居住权登记的法律依据和适用限制,强调了缔造居住权的基本要求。初次登记中夺目王法了以条约和遗嘱缔造居住权的具体办理要求,增多了以生借鉴律文告缔造居住权的情形,并指出已办理查封、预报或异议登记的不动产不予缔造居住权。变更登记部分列举了可办理居住权变更登记的情况,如居住权东说念主姓名、身份证件类型或号码、居住权期限等发生变化时。刊出登记部分列明了居住权灭失的情形,并字据不恻隐况王法了两边或单方央求办理刊出登记的要求。此外,方针还步调了不动产登记簿填写、不动产登记评释核发以及居住权登记信息查询等使命。
已办理居住权登记的,不影响办理不动产鼎新、典质登记,另有商定的以商定条件为准。办理鼎新、典质登记时,不动产登记机构应陈诉受让方和典质权东说念主居住权登记情况。关于已办理查封登记、预报登记、异议登记的不动产,不予缔造居住权。试行时分关于共有不动产缔造居住权的,应当经整体共有东说念主一致痛快。
并吞不动产只可缔造一个居住权,不得重叠缔造,但在知足生计居住基本要求的前提下,总共权东说念主不错为多个当然东说念主在我方的住宅上缔造居住权,也允许通过居住权的变更登记增多或减少居住权东说念主。
《中华东说念主民共和国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实施,新增设了居住权,筹画六条条件,明确了居住权的内涵、缔造风物、缔造要求、登记要求等本色。跟着民法典的颁布实施和擢升解读,居住权的相关本色引起了社会的等闲温雅。当然资源部登科了15个城市开展居住权登记试点使命,尽管北京市未被纳入试点城市,但仍同步握续开展计策联系。
为科罚实践需要,落实司法判决,北京市标的当然资源委联系起草了《北京市居住权登记试行方针(征求办法稿)》,社会公众如挑升见提倡,可在11月1日前登录北京市东说念主民政府网站,在“政民互动”版本下的“计策性文献办法搜集专栏”中进行响应。